〈台灣大法說〉併台灣之星效益發酵 Q2獲利32億元 EPS 1.07元

鉅亨網記者劉玟妤 台北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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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 (3045-TW) 今 (6) 日召開法說會指出,去年合併台灣之星後,效益逐步發酵,並在第二季反映貢獻,第二季包含營收、EBITDA 以及稅後純益都呈現年增,其中稅後純益達 32.3 億元,每股純益 1.07 元。 

台灣大第二季營收 477.4 億元,年增 10%;EBITDA 105.9 億元,年增 19%;稅後純益 32.3 億元,年增 7%,每股純益 1.07 元。累計今年上半年營收 960.2 億元,年增 11%;EBITDA 211.7 億元,年增 20%,稅後純益 62 億元。 

去年合併台灣之星的效益在第二季反映貢獻,推升上半年營運,上半年電信營業利益 62.3 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若加計原本台灣之星的虧損,電信營業利益反而逆勢成長超過 5 成,整併效益顯著,合併案呈現 1+1 大於 2。 

此外,台灣大表示,第二季在三大引擎驅動下帶動營收成長,包含行動服務營收年增 26%, momo 營收年增 2%,家用寬頻用戶數年增 4%。 

行動業務方面,5G 滲透率穩步上升,4G 用戶續約升轉 5G 後,月租費年增達 47%。台灣大既有智慧型手機月租用戶 ARPU 年增達 6%,四大獨門方案 mo 幣多、好速成双、Disney+、OP 響樂生活持續助攻,加上合併台灣之星的挹注,第二季行動服務營收達 160.2 億元,年增 26%。 

電子商務成長動能穩健,momo 第二季營收為 266.6 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 2%;有購會員數較去年同期提升 8%。另一成長引擎家用寬頻上網服務,第二季 300Mbps 以上高頻寬用戶數年增高達 46%。 

總經理林之晨表示,受惠電信本業的穩健成長,與整併台灣之星進度超前,台灣大上半年在核心電信業務的營收及 EBITDA 繳出亮眼成績。展望未來,將透過合併帶來的優勢,發展創新產品與服務以滿足用戶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