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APEC觀察亞太金融議題發展趨勢—金融業緊跟趨勢 邁向全球

台灣銀行家
Tag

撰文:李葳農

每當提及亞太經濟合作(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大眾印象較深的應屬領袖年會時各國領導人或重量級領袖代表齊聚一堂的場景,但 APEC 除了是亞太各國高層每年交換意見的重要平台外,APEC 各專業論壇涉及的議題甚廣,包含金融、財政、投資、經貿、能源、觀光、區域經濟整合等數十種領域,皆由各國政府部門相關官員定期開會,並將工作成果提呈部長及領袖會議。

由於 APEC 決議方式採共識決,意即所有議題的形成及發展,皆係由 21 個 APEC 會員經濟體共識通過,又每年 APEC 主辦經濟體在研擬議程具有較高主導權,因此,透過關注 APEC 討論議題及產出文件內容,可觀察亞太地區對各領域議題發展及立場的「最大公約數」,亦可了解當年主辦經濟體的施政重點。

APEC 關注永續、數位、普惠金融三大面向

APEC 與財金領域最相關的論壇稱為財長程序(Finance Ministers´ Process, FMP),各國多由財政部、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理機關官員與會,國際財金組織如世界銀行集團(WBG)、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亞洲開發銀行(ADB)等,也常受邀出席財長程序論壇分享宏觀洞見。

近年 APEC 財長程序重視的議題可略分為三大類:永續金融、數位金融及普惠金融。

在永續金融領域,APEC 近年重點圍繞「永續融資」及「能源轉型工具」兩大主軸。2023 年由美國主辦 APEC,呼應美國宣示 2050 淨零碳排目標,鼓勵 APEC 各經濟體分享促進碳中和目標與能源轉型的財政或金融工具,以及建立自願性碳交易市場經驗;2024 年主辦經濟體秘魯延續 2023 年討論重點,又因秘魯近年受氣候變遷影響,天災頻繁,對民生生計、經濟發展造成重大挑戰,秘魯盼藉災後重建之機,打造符合永續發展兼具抗災功能之基礎建設,爰議題聚焦永續基礎建設融資及因應水文風險融資等。

在數位金融方面,APEC 經濟體期待 FinTech 發展帶來新的商機,但也交流在金融監理上遇到的挑戰。2023 年主辦經濟體美國提出央行數位貨幣(CBDCs)、數位資產議題等非 APEC 財長程序常見之議題,及分享 Fed 刻正進行 CBDC 如何與私部門穩定幣、商業銀行存款代幣化互通之研究,並特別關注數位資產改善跨境支付、降低跨境支付成本的功能;2024 年主辦經濟體秘魯於數位金融方面特別關注開放金融可為開發中經濟體帶來的機會,並借鏡已開發經濟體所面臨資訊安全、隱私保護等挑戰。

在普惠金融方面,APEC 經濟體聚焦討論推動普惠金融的數位化工具,在擁抱新科技的同時,也應推動數位金融教育以強化數位金融素養。

因 APEC 各經濟體發展程度不一,從上述不同主辦經濟體推動的議題可觀察到已開發經濟體多帶動新興議題的討論,或從議題發展初期即引介國內規則以擴大自身影響力範圍;而發展中經濟體則較注重包容性議題,但氣候變遷、數位化所帶來的機會與挑戰,則是 APEC 全數經濟體皆優先關注的焦點。

民間企業向 APEC 財政部長提交建言

APEC 除了官方論壇外,另設有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由每個經濟體推派 3 名企業代表,以民間企業角度,向 APEC 各經濟體領袖及各專業領域部長提出建言,以促進公私部門在形塑經貿政策過程中的對話與合作。我國目前 ABAC 的 3 位代表均來自科技及通訊產業,過往亦曾有來自金融業、食品業等不同領域之企業領袖,代表我國與其他 20 個經濟體企業代表交流。

2023 年,由當年 ABAC 主席美國華美銀行(East West Bank)執行長 Dominic Ng 代表 ABAC 向當年財長程序主席美國財政部長葉倫(Janet Yellen)提交建言,建議 APEC 各經濟體政府部門透過以下努力方向,為邁向更綠色並以數位方式緊密相連的亞太區域提供資源。

一、建立可互通性數位金融系統:

1. 建議各經濟體將貿易檔案標準化及數位化,促進國內法律架構與國際法規調和一致,並發展具互通性的國內數位供應鏈金融平台。

2. 依據 ABAC 所研擬的「發展可互通性開放資料系統指導原則」設計開放資料系統、提供治理與監管框架並構建資訊基礎建設,同時強化對消費者、金融及資訊科技從業者與金融監理機關的教育,以發展安全、有效及兼顧包容性的開放資料與支付系統。

3. 因應金融交易與金融機構日益頻繁的資料傳輸及處理,建議 APEC 制定跨境資料保護核心原則,並藉由強化研發、提供安全的資料處理平台、認證具可信度的隱私強化技術(PETs)、監理沙盒及數位身分管理等措施,促進隱私強化技術創新。

4. 各國央行已紛紛投入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wCBDCs)的研究,ABAC 提出「發展可互通性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共同原則」,供 APEC 各經濟體參酌。

二、撬動國際資金以加速永續轉型:

1.APEC 應提供共同平台,協助建立能源轉型債券與融資作為新的資產類別,並發展可互通性的碳排放交易系統。

2. 於各國內成立氣候揭露聯盟,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為基礎,作為協調政府與民間部門平台。

3. 利用現有倡議,推動發展能源轉型計畫,以吸引民間部門融資。例如現有的 FMP 政策倡議,如亞太金融論壇永續金融發展網絡(SFDN)與亞太基礎建設夥伴關係(APIP)等。

4. 建議 APEC 提供共同平台,透過政府、多邊機構與國際倡議之間的合作,促進採用混合融資,以吸引資金支援公正能源轉型計畫。

5. 探索發行以主要國際一籃子貨幣為指數的固定利率長期債券,以降低因發行貨幣匯率波動而產生的風險;指數化債券可成為全球投資者組合的核心配置,並為公正能源轉型提供國際資金。

6. 建議 APEC 經濟體與多邊機構及民間部門合作,設計促進永續創新融資的生態系,初步可聚焦於成立自願性碳交易市場,並鼓勵發展碳捕捉、封存及再利用(CCUS)相關技術。

APEC 是我國政府與亞太地區經濟體交流政策與觀點、發揮影響力的重要論壇,ABAC 亦是我國企業對亞太地區政府提出建言,以及對亞太區域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重要平台。我國金融業可藉由觀察 APEC 及 ABAC 財金議題討論重點,了解亞太地區政府及企業關切重點,作為未來布局全球的參考。(本文作者為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科長) 

來源:《台灣銀行家》176 期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台灣銀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