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每戶可支配所得113.7 萬元 貧富差距縮至6.12倍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去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113.7萬元,年增2.52%。(圖:主計總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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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今 (16) 日發布 112 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 113.7 萬元,年增 2.52%,較前一年度的年增幅 1.7% 擴大,中位數 96.1 萬元,年增 2.2%;而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6.12 倍,為 4 年來相對低,顯示貧富差距略縮小,每人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 3.81 倍。

主計總處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 5 組,112 年最高 20% 家庭每戶 230.2 萬元,年增 2.6%,最低 20% 家庭每戶 37.6 萬元,增 3.0%,差距 6.12 倍,年減 0.03 倍;吉尼係數 0.339,年減 0.003。

主計總處說明,政府持續照顧弱勢族群,112 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各項補助,縮小所得差距 1.22 倍;另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也縮小所得差距 0.15 倍。

另一方面,去年全體家庭消費支出總計 7 兆 8551 億元,年增 5.0%,平均每戶消費支出 86.1 萬元,年增 3.2%,平均每戶儲蓄 27.5 萬元,年增 0.5%。

就消費支出內容觀察,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和其他燃料占 24.1% 為最高,其次醫療保健支出增至 17.7%,反映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另食品飲料及菸草則占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