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 (2887-TW) 與新光金控 (2888-TW) 雙方董事會通過啟動合併案,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指出,透過資源整合提升營運綜效,可望完備三大支柱 (銀、保、證),市值將在台股及金融股中跳躍式提升,達到 4450 億元,成為第 4 大上市民營金控公司,並躋身台股前 20 大,在全行業上市公司中排名第 15。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指出,兩家合併後,金控將躋身第四大金控,總資產規模將達 8.3 兆元;本國銀行總資產排名為第 6;人壽總資產排名為第 4;證券總資產排名為第 6。
林維俊強調,台新與新光業務高度互補,合併後將建立均衡的盈利組合,點燃三大業務引擎。合併後的稅後純益,人壽占比將達 51%,銀行占 38%,證券占 11%。
兩家合併後,可望提高存款、放款及支付 (日常金融需求) 的市場滲透率,成為客戶主要往來銀行。其中,壽險初年度保費市占來到 414 億元 (上半年),市占達 11.05%。
不過,此併購案仍須經過金管會核可,主管機關強調必須合法合規、開大門走大路,對此,林維俊提出四點必要性、公平性及適法性說明,強調符合金併法合併審酌因素評估。
首先是合併後對經濟規模、經營效率及競爭能力之影響,林維俊表示,將成為台灣第四大金控,獲利來源更均衡,亦有助於提升台灣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攜手台商拓展全球業務、助力台灣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第二,對金融市場競爭與資源集中壟斷性之影響,林維俊表示,合併後為金控、銀行、人壽及證券,市占率均未逾 15%,無壟斷之疑慮。
第三,存續機構之財務狀況、管理能力及經營健全性方面,台新金帳上尚有處分彰銀未使用資金,新光金亦剛完成 138 億現金增資及新光人壽 20 億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可充實未來子公司發展所需資本,且擬制合併後資本比率皆在法定標準以上,財務狀況健全。
第四,對增進公共利益影響,林維俊說明,隨著營運據點、銷售通路增加,將使金融服務更具普及性及便利性,此外,均衡收入來源及提升獲利能力,有助於厚實資本,抵禦金融環境變化所帶來的風險,促進金融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