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 (1102-TW) 今 (26) 日晚間公告,擬以協議安排方式私有化子公司亞泥 (中國) 控股之計畫,未能於亞泥中國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獲得批准,因此,私有化計畫將不會被執行,亞泥中國也將不會自港交所下市。
亞泥中國今日舉行法院會議及股東特別大會,但在法院會議中,私有化計畫之議案未獲計劃股東及無利害關係股東投票通過,由於該計劃並無根據公司法及收購守則的規定於法院會議上獲批准,該計劃已告失效。
股東特別大會也未通過註銷計劃股份,減少 ACCC 的已發行股本,以及未通過同時向要約人亞泥發行數目相等於被註銷計劃股份的新股,以及將因計劃股份的註銷而創設的儲備用於按面值繳足上述新的股份。
亞泥在 6 月 5 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私有化大陸水泥業務子公司亞泥 (中國),以每股 3.22 港元、總交易金額 16.28 億港元 (約新台幣 67.5 億元),現金收購非亞泥所持有的 32.27% 亞泥 (中國) 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