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 很多人以為財富傳承要上千萬才有規劃的必要,因而都覺得自己財產僅有不動產或是少部分現金,故而決定不去做任何規劃。然而,「財富傳承」不僅僅只是把錢交給下一代,同時也包含了日常生活我們許多想不到的面向,例如:
只要有上述其中一點的考量,其實都有規劃遺產的必要! 尤其是財產中包含「不動產」時,若不作任何規劃,最終子孫繼承時,通常會變成數人共同「共有」的狀態,導致日後因持有人多而使管理、處分決策不易;且若其中又有共有人過世,更會因又發生繼承而導致不動產共有人數再次增加且分散,使關係更為複雜,且容易產生法律糾紛。
1. 因為贈與稅賦高,且日後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不利,通常在一般狀況下不會建議民眾採取「贈與不動產」的方法來傳承不動產。
2. 律師建議,如果是想要提早在生前就分配、過戶好不動產,可以考慮改以「贈與現金、買賣不動產」,或是「分年贈與不動產持分」的方式來操作。因「買賣不動產」的稅賦相較於「贈與不動產」來說稍低一些,因此,可以透過「在每年贈與免稅額 244 萬」的範圍內,「分年贈與 244 萬現金」給想要過戶不動產的對象,並於累積到一定金額時,由該人直接以「買賣」的方式承買該不動產(詳後述)。
1. 如上所述,很多父母因贈與稅賦高,而買賣贈與稅低,且日後子女若要再次移轉,也可以將買價認列取得成本,而節省房地合一稅。故在生前想要完成傳承、移轉不動產給子女時,會讓子女用「承買」的方式來移轉不動產。
2. 例如:因每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度為 244 萬元,夫妻二人加起來就有 488 萬元,因此每年夫妻贈與給子女 488 萬元現金毋庸課與「贈與稅」。贈與 488 萬元後,子女再拿這筆錢支付頭期款,剩餘款項再用貸款的方式,讓子女自己每年繳納。
3. 只是要注意的是,若子女是跟父母購買不動產,請不要用極低的價格做買買,否則會被國稅局認定是「贈與」,而被課以「贈與稅」。因此,記得要作好金流規劃,以及保留相關金流、貸款證明。
2. 然而,若是以身後「繼承」的方式來傳承,則就要考慮到「誰是法定繼承人?」、「是否要做遺囑?」、「每個繼承人的應繼分是多少?」、「每個繼承人的特留分是多少?」。
3. 何謂應繼分?所謂「應繼分」,簡單來說就是今天在被繼承人完全沒有寫任何遺囑的狀況下,各繼承人可以分得的比例。
4. 何謂特留分?
所謂「特留分」,就是當被繼承人有寫遺囑、而不想依照前開應繼分的比例去分配時,法律仍規定每一位繼承人仍可以獲得的最低最低遺產數額。因此就算被繼承人寫遺囑,要把所有財產留給某一位繼承人,此時其他繼承人都可以跳出來表示其應受有最低限度的「特留分」數額保障。
5. 總結上述,以「繼承」的方式雖然稅賦低,但主要有另兩個缺點:第一,繼承人間有爭產的可能。第二,每位繼承人都有法定的特留分保障,因此除非有特別理由外,無法完全排除特定繼承人繼承部分遺產(即特留分)。
(一) 甚麼是房屋抵押貸款?有甚麼優點?
(二) 甚麼是安養信託?有甚麼優點?
(三) 保險也可以是傳承工具?有甚麼優點
保險金因具有「槓桿效果」可放大資產,且具有「非屬於遺產」等特性,逐漸的已經成為財富傳承時一定會規畫的一項工具。但保險的優缺點到底是什麼?
因此,「保險」若運用妥當,更能協助我們達成心目中的傳承目的。然而,律師也要提醒大家,仍建議找專業的律師協助規劃保險與遺產,避免因躉繳或重病鉅額投保等狀況,而被國稅局認列為遺產。
想了解更多傳承方法與工具?持續關注鉅亨傳承學院,掌握即時資訊!https://supr.link/Up2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