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最高法院周二 (10 日) 判定蘋果 (APPL-US) 在愛爾蘭稅務問題長達 10 年的法庭訴訟中敗訴。
在歐洲法院發布這項聲明前幾個小時,蘋果推出一系列新產品,以重振其 iPhone、Apple Watch 和 AirPod 系列產品。
蘋果公司發布聲明表示:「歐盟委員會正試圖追溯性地改變規則,並忽略了一點:按照國際稅法的要求,我們的收入已經在美國納稅。」
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 2014 年對蘋果公司在歐盟總部愛爾蘭的稅務情況展開調查。並於 2016 年,命令都柏林追回蘋果公司高達 130 億歐元(144 億美元)的補繳稅款,當時稱這家科技公司 20 年來從愛爾蘭獲得了「非法」稅收優惠。
蘋果和愛爾蘭於 2019 年對歐盟委員會的決定提出上訴,2020 年歐盟普通法院站在這家美國科技巨頭一邊。歐盟第二最高法院撤銷了歐盟委員會 2016 年的決定,並表示執行機構未能證明愛爾蘭政府給予蘋果稅收優惠。
委員會隨後對普通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並將訴訟提交給歐洲法院。
歐洲法院周二駁回普通法院的裁決,確認歐盟委員會 2016 年的最初裁決。
該案最初是在即將卸任的競爭主管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領導下啟動的,凸顯美國科技巨頭與歐盟之間持續存在的衝突。歐盟試圖解決從資料保護到稅收和反壟斷等問題。
這並不是蘋果最新一次成為歐盟的瞄準目標。歐盟委員會於 3 月對蘋果處以 18 億歐元(19.9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蘋果濫用其在音樂串流應用分發市場的主導地位。
另外,歐盟的《數位市場法案》(DMA) 迫使企業改變在歐洲的一些做法。委員會已根據 DMA 對蘋果、Alphabet 和 Meta 等科技巨頭展開多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