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為提升國內資產管理人才與技術,擴大資產管理規模並朝向國際化發展,已發布「鼓勵投信躍進計畫」,符合躍進計畫一定條件者,可適用各項優惠措施。本年度共有 4 家投信獲得金管會認可,分別為元大、復華、野村及第一金。
金管會指出,元大投信符合基本必要條件、三面向及其他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可適用基本優惠措施及 2 項選擇優惠措施;復華投信符合基本必要條件及三面向,可適用基本優惠措施並適用 1 項選擇優惠措施。
野村投信符合基本必要條件、二面向及其他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可適用基本優惠措施並適用 1 項選擇優惠措施;第一金投信符合基本必要條件及二面向,可適用基本優惠措施。
金管會表示,4 家投信事業均適用基本優惠措施,即得申請募集不受現行相關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範圍及比率規定限制之投信基金,以及得申請募集 ETF 連結基金,所投資投信事業已經理之 ETF,不以國內成分證券 ETF 為限。
元大投信選擇放寬每次送審的投信基金檔數及送審的投資海外的投信基金申報生效期間得由 30 個營業日縮短為 12 個營業日;復華投信及野村投信選擇適用送審的投資海外的投信基金,申報生效期間得由 30 個營業日縮短為 12 個營業日。這些優惠措施有效期間為 1 年,自今年 10 月 1 日至明年 9 月 30 日止。
金管會指出,4 家投信事業均符合無重大違規情事、財務健全及內控無重大缺失之「基本必要條件」及面向一「投研能力」,面向二「國際布局」有元大投信、復華投信及野村投信符合相關指標,面向三「人才培育」則有元大投信、復華投信及第一金投信符合相關指標。
另元大投信、野村投信及第一金投信符合「其他對提升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與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事項」,包括:元大投信自願於永續報告書揭露範疇三,且已於去年 11 月上線使用集保結算所建置的「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野村投信及第一金投信分別已於去年 11 月及 12 月上線使用集保結算所建置之「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