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界關切產業電價調整的業別細節,經濟部今 (3) 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考量公共利益,菸草相關的製造及銷售業恢復應有漲幅 14%,醫院診所、餐食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等業別給予凍漲,並考量花蓮地區旅宿業震災後仍未恢復、且又遇風災等因素也予凍漲,相關調整會送請審議會委員書面確認後於 10 月 16 日實施。
經濟部表示,電價費率審議會於 9/30 共識決議,僅就產業用電部分調整,並給予部分衰退產業減半調漲或凍漲的決策,審議會決議的通案原則為穩定民生物價及兼顧衰退產業影響,由於台電參考主計總處訂定行業統計分類(小類 3 碼),制定電價凍漲或緩漲的行業類別,仍有部分個案特殊情況,考量民生及公共利益,經濟部已請台電另行調整。
經濟部強調,菸草製造業(行業統計分類 100)雖符合用電及產值衰退的標準,但考量國家政策與公共利益,避免引起鼓勵吸菸、違反國家衛生健康政策的疑慮,因此菸草製造業(100)擬將不予凍漲電費,比照一般產業用電用戶調漲 14%,此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454)、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472)兩類用戶,也將當中專售菸草的用戶分類出來,不予凍漲,調漲 14%。
至於醫院(861)及診所 (862) 的部分,考量到醫療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也擬全部改為凍漲,經濟部說明,事實上原來的 75% 的診所用戶,本就使用小商家的計費方式,在本次電價調整時,已經是凍漲不受影響,至於 25% (1256 戶) 較大型的診所,考量同一產業類型應以同一標準,此次也建議審議會,醫院診所都改為凍漲,後續則比照社福、學校、農漁用電,再行與主管機關協調後續預算編列議題。
經濟部表示,考量民生物價影響,針對餐廳、攤販等用戶,原採用小商家方式計費者本就凍漲,另有較大型的餐廳,分類在餐食業(561)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562),因其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擬自調漲 14% 改為凍漲。至於至於花蓮地區的旅宿業,由於震災後又遇颱風影響,將參考 0403 地震的災後電費優惠,不予調漲。經濟部強調,相關調整方案,已與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口頭報告,後續將採取書面方式確認,並將相關資訊列入會議資料及記錄作為正式補充。此外,本次調整產業電價,並非所有產業用戶都是依照行業統計分類調整。大部份小型產業用戶都是使用小商家(電費單電價種類一欄印有「表燈」者)的計費方式,本次均凍漲不在調整之列。例如民宿業,多數均屬小商家計費方式,此次亦不調漲。另用戶可於電費單上列示之「行業別」,判斷自身行業的電價調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