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彭啓明今(17)日於環境部召開臨時記者會,針對碳費相關議題提出說明,他強調,依據氣候法碳費進入溫管基金應補助地方,但《財政紀律法》規定不得訂定固定經費額度或比例,故無法承諾分配金額。他強調,碳排放跟空污不同,碳費是針對排碳大戶收取,但會用於需要調適氣候遽變的區域,而非課徵金額較多的區域。
環境部今年召開 6 次碳費審議會,於 10 月 7 日提出碳費課徵費率的草案,也於本週引起許多地方政府及民意代表關切,建議比照空污費,一樣回饋給地方。
彭啓明表示,碳費徵收的重點是輔導減量,故對於自提減碳方案的企業,都有給予打折的優惠,估算上路後第一批實際課徵的金額,僅約 60 億左右,而且若從現在起算,還要等到 18 個月後才會進帳。
關於碳費分配,許多地方首長呼籲碳費應留一定比例在地方,彭啓明指出,將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規範,其中有明定碳費用途應納入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中央會與地方站在一起,但根據「財政紀律法」規定,不得訂定固定經費額度或比例,故無法承諾碳費分配各縣市的金額。
針對台中市政府提出的空污議題,彭啓明也說明,碳排放跟空污不同,碳費是針對排碳大戶收取,會用於需要調適氣候遽變的區域,而非課徵金額較多的區域,因為一些排碳大戶其實工廠很「乾淨」反而不需要,應該是偏鄉或山區,或是低窪的海水倒灌地區,特別需要解決氣候調適問題。
彭啓明表示,後續會開始修訂溫管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希望力拚年底前完成,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聘請專家委員來召開會議規範細節。
有關碳費課徵相關費率及草案,預計今年底前公告,2025 年 1 月 1 日開徵、2026 年中繳納。政務次長施文真表示,外界最關心的課徵費率,自 10/7 迄今,草案預告一週已屆滿,可望 10 月底前就會正式公告,費率將以草案版本正式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