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商阿里巴巴 (09988-HK)(BABA-US) 上周五 (25 日) 宣布達成一項股東集體訴訟和解協定,同意支付 4.335 億美元(約 140 億台幣),以解決由美國投資者發起的集體訴訟。專家認為,和解標誌著阿里巴巴在處理長期法律糾紛上邁出重要一步,和解金額雖大,但對公司來說或許是避免更大風險和成本的有效方式。
根據《21 世紀經濟報道》,上述訴訟案指控阿里巴巴存在壟斷行為,但否認其存在任何不當行為,並強調和解只是為了避免進一步訴訟帶來的成本和干擾。此外,和解仍需滿足包括法院批准在內的多項條件,並不構成對訴訟中索賠要求的法律認可或認定。
這一擬議的和解協定已提交給曼哈頓聯邦法院,需要得到美國地方法官 George Daniels 批准。
阿里巴巴強調,儘管達成了和解,但公司仍堅信自身業務行為符合法律和監管要求。根據和解文件,此次和解涉及的是投資人對阿里巴巴所謂壟斷「排他性行為」以及螞蟻集團 IPO 過程中是否存在重大失實陳述的指控。
上述和解協定涵蓋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期間持有阿里巴巴美股的投資者。
根據法庭文件,原告律師稱擬議的協定是「一項非凡的成果」,遠遠超過類似投資者損失超過 100 億美元的證券集體訴訟案中的平均賠償金額。
雙方達成的和解金額為 4.335 億美元,占本案可能獲得的最大賠償金額 112.29 億美元的 3.73%,這一佔比是過去三年證券集體訴訟中估計賠償金平均數 1.8% 的兩倍以上,且遠高於過去十年投資者損失超過 100 億美元的證券集體訴訟和解金佔最大賠償金額 0.4% 的平均比例。
4.335 億美元的和解金,已經創下近 30 年來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規模第 21 大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案,同時也是美國五十大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案之一。
對被告一方來說,為避免漫長訴訟牽扯公司的時間和精力,且將更多精力集中發展業務,保障投資者利益,往往是和解集體訴訟的主因。包括拼多多、京東、百度等許多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均曾出於類似考量,因此支付和解費用來結束漫長訴訟。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今年 8 月發佈季度財報中已提列一筆 31.45 億人民幣 (433 億美元) 的股東集體訴訟準備金。這一提撥金額與最終和解金額基本一致,顯示阿里巴巴對和解結果已有預期,並做了相應準備。
訴訟過程中,法院駁回原告對阿里巴巴就螞蟻集團 IPO 聲明的質疑,而聚焦於阿里巴巴是否存在壟斷行為及失實陳述的指控上。和解文件中指出,反壟斷索賠涉及複雜的經濟和監管問題,包括電商市場競爭狀況和中國反壟斷法的適用,這對原告來說是一項重大挑戰。
公開資料顯示,2020 年 12 月,中國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涉嫌「二選一」壟斷行為立案調查,隔年 4 月宣佈對阿里巴巴做出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 182.28 億元,並要求阿里巴巴連三年提交自查合規報告,到了今年 8 月,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宣佈阿里巴巴集團的三年整改已經完成。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游雲庭分析指出,從阿里巴巴的角度來看,儘管公司此前堅稱未構成反壟斷行為,但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決定增加訴訟風險。若訴訟繼續進行,阿里巴巴可能面臨更大的賠償風險。對原告來說,索賠流程複雜且耗時,大量證據的取得必須在中國完成,同樣存在索賠失敗的風險。
遊雲庭表示,根據一般經驗,在和解流程完成後,代理訴訟的律師事務所會在其網站公示相關信息。 投資者可以通過相應的網站入口填寫表格、提交證明,通過審核后就能獲得相應損失賠償。 在此期間,投資者應關注證券機構的相關郵件通知或自行登錄相關律所網站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