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申請案遭否准後,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日前表示,將會檢討不明確的法規,立委持續於立法院財委會關切此議題。彭金隆今 (30) 日表示,關於「公開收購門檻是否提高」及「全現金收購」議題,他認為,金融機構整併應該要程序完備,目前評估不會修法,而是著手修正行政法規,採授權命令、子法方式,並強調金管會支持優良整併的立場並沒有改變。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於財委會上提出質疑,金管會將檢討金控轉投資管理辦法,若把公開收購門檻從現有的 10% 股權往上提高,是否會增加金融機構大型化的難度,讓台灣金融機構的國際化、多元化及創新化變成「牛步化」?
彭金隆回應,金融整併是國人高度關注的議題,從這次的案件可以看到,也有立委提出意見,現在的金控投資管理辦法中確實有些文字規定不夠明確,比如是否要調高公開收購門檻。
彭金隆說,金融市場的整併若沒有程序完備,確實比較容易產生這些看法,因此,根據這次案例,金管會研擬把法規明確化及符合現在國內實質需要,他強調,金管會支持優良整併的立場並沒有改變。
彭金隆進一步指出,以我國開放金控這 20 年的歷史來看,在現有法令制度下,整體金融機構的規模、實力、體質,都有很明顯的變化,金融機構不論是新南向或向全世界擴展,競爭力都在持續強化,希望金融業能夠在國際上更有競爭力。
銀行局長日前曾指出,從中信金案的經驗來看,公開收購門檻從過去 25% 降到 10%,可能會造成金融市場的紛爭,有必要朝調升方向來檢討。林德福追問,拉高公開收購門檻是不是降低金融市場紛爭、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不二法門?
彭金隆回應,維護市場秩序是多面向,若金融併購過程,能取得一定控制力的股權,當然可以去整合公司意見,是有絕對的幫助。因此,當持有股權不具有控制力的話,從很多案例來看,未來確實會有爭議。
彭金隆強調,所有制度要根據環境來改變,金融市場也是,過去「金控法」設立時也曾參與,很清楚知道 20 年前立法的架構下,是希望透過擴大金融整合、異業的結合產生經營的綜效。
其中,很明顯在法規架構下,大部分是以合意為基礎的合併與收購,經過 20 年,雖然環境有所改變,但有一些基本精神必需維持。
林德福問及,此次「新新併」後,是否可能成為未來「非合意併購」的依循模式,基於金融機構併購不排除非合意的情況,對「非合意併購的公司董事之行為義務」,以及其所採「防禦措施之適法性」,金管會是不是也要一併考量納入明確規範,才能真正發揮經營效率,實質保障公司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的權利?
彭金隆回應,對於立委提到的「兼顧各方利害關係人」及「法規明確規定」,都非常贊同,經過評估認為,目前可能是法規需要修改,沒有需要修法律,將採取修正行政法規,透過授權命令、子法方式,可以隨著現在市場運作環境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