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再改派副總李杰翰代理臺鹽綠能董事長並宣示改造革新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臺鹽再改派副總李杰翰代理臺鹽綠能董事長。(圖:臺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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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鹽 (1737-TW) 今 (30) 日上午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改派臺鹽副總經理李杰翰代理子公司臺鹽綠能公司董事長,同時,臺鹽表示,在 10 月 25 日已對臺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及前總經理蘇坤煌提出刑事告訴。

臺鹽董事長丁彥哲表示,期許新代理董事長李杰翰能盤點過去臺綠公司相關爭議案件,並進行企業組織改造革新及強化公司治理。

臺鹽綠能在 2023 年 12 月 7 日由前經濟部國營會第二組組長吳國卿自代理董事長陳世輝手中接下臺鹽綠能董事長職務,但不到一年時間,今天臺鹽又指派臺鹽副總經理李杰翰由吳國卿手中接下代理臺鹽綠能公司董事長職務。

丁彥哲表示,9 月底甫上任即要求臺鹽公司及臺鹽綠能公司積極清查臺綠過去虧損原因及釐清責任歸屬,並於 25 日提起前董事長陳啟昱及前總經理蘇坤煌刑事告訴,後續將視司法調查確認臺鹽受損情形,評估對其等提出民事求償;期許新代理董事長李杰翰上任後能將過去相關爭議案件再次進行盤點與檢視,開源節流並強化公司治理,調整組織及營運計畫進行大改造才能捍衛臺綠公司權益及符合臺鹽公司股東與社會大眾的期待。

丁彥哲指出,臺鹽綠能這幾年虧損近 3 億元,主要來自於與專案及施工廠商的爭議款項未解決,將積極與廠商溝通協商,必要時會採取相關法律行動確保臺綠公司應有的權益。後續也將活化資產,在兼顧地主、養殖戶與臺綠權益下,對於尚未開發之光電案場將尋求新的推動模式以創造穩定的獲利。

另外,目前臺鹽綠能也已取得溫室氣體查驗資格,將持續配合政府政策與市場趨勢拓展相關業務,增加公司新營收。

臺鹽綠能目前股本 3.71 億元,由臺鹽持股 66.75%,其餘股權由民股及員工持有。

臺鹽綠能原規劃營運模式主要為提供能源技術服務,本身不投資電業,而是協助國內外大型電業投資商完成電廠投資,從土地整合到場域設計,包括未來合法安全的工程 (EPC) 實現,到完成後 20 年案場維運等一條龍服務;但因臺鹽土地活化及啟動太陽能光電場新投資事業,營運模式發生改變,並出現虧損,並由民代提出質疑,目前也由檢調介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