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 (金融總會) 今 (26) 日發表「113 年金融建言白皮書」,具體提出調整金融發展之建議以因應當前經濟情勢,今年特別聚焦資產管理及金融防詐,並擬定 5 大金融建言主題,共提出 30 項建言議題、51 則具體建議作法。在資產管理方面,白皮書共提出 6 大具體可行建議。
今年白皮書並就政府及業界重視之議題進行深入探討,提出可行作法或施政決策參考,首先,在推動我國資產管理業務,邁向資產管理中心目標上的可行建議包括:
(一) 由政府各單位評估現有公共建設計畫中,是否具有目前缺乏投資資金,但案件本身具有較佳潛在投報率,且營運後具有穩定現金流之專案,可以提供做為領頭、指標性合作投資案。
(二) 將資金引入國內公共建設、社會住宅或長照機構時,可依據不同案件之社會福利或營利事業之目的差別,讓業者得依照不同屬性之需求者,給予不同級別之服務,增加民間業者參與投資、營運之誘因。
(三) 修訂現有法規,開放採用公司制或其他方式將資產證券化,有助於資產收益分配轉讓,讓私有型公建資產專案,由風險承受度高之機構投資人持有一定期間後,待營運期且收益穩定時,轉供一般投資人參與投資。
(四) 開放證券商得發行外幣計價結構型債券:研議「證券商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或以函令方式開放證券商得以發行外幣相關金融商品,深化對高資產客戶之服務。
(五) 高淨值(資產)法人客戶得指定保管機構: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 23 條,增訂高淨值投資法人及高資產法人客戶得指定保管機構,以提升證券商國際競爭力。
(六) 為滿足高資產客戶財產管理及財富傳承需求,應建置完整的家族信託及家族辦公室之制度及規劃,就相關法制及稅務之疑義之解決方式應盡快能予以明確,以利推動家族信託,並鼓勵銀行培訓具備規劃家族傳承及整體資產管理服務之人才,協助企業傳承根留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