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實業:代子公司公告桃園市政府來函因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要求限期提出陳述意見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6971

公司名稱:惠民實業

發言日期:2024/11/26

發言時間:18:28:16

發言人:蔡瑞峰

1.事實發生日:113/11/26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之子公司萬嘉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萬嘉公司),於

113年11月26日接獲桃園市政府113年11月1日府環稽字第1130306316

號函,說明萬嘉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廢

氣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

,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汙染防

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4.處理過程:(1)將太空袋全數下至貯坑

(2)貯坑外鐵捲門正常運作

5.處分情形:尚未決定裁罰金額,待萬嘉公司提出陳述意見書後,依桃園市政府規定辦理。

6.是否遭裁處罰鍰:尚未確定

尚未決定裁罰金額,待萬嘉公司提出陳述意見書後,依桃園市政府規定辦理。

7.裁罰金額(元):尚未確定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尚未決定裁罰金額,待萬嘉公司提出陳述意見書後,依桃園市政府規定辦理。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1)萬嘉公司將依實際發生情形提出陳述意見書

(2)萬嘉公司將派員參加環境講習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